江西省地方標準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(shù)指南(試行)》印發(fā)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
2021-10-08 17:01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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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康環(huán)保:近日,江西省地方標準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(shù)指南(試行)》印發(fā),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本文件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的總體要求,包括戶(hù)內設施、污水收集系統、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與維護管理,屬于具有綱領(lǐng)性與原則性的文件,針對每一種處理工藝的運維規定不再本文件范圍內。
本文件適用于處理規模小于500m3/d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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